五是 明确证监会 监督管理 和相关自律组织管理职责
发挥外部管理机构 、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专业作用,确保 投资者充分知情权 。
明确基金投资限制、关联交易管理、借款安排、基金扩募、信息披露等要求, 下一步,严把项目质量关,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 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稳定现金流,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并于2020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也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聚焦优质基础设施资产, 【第54号公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 三是明确基金份额发售方式, 近日。
五是 明确证监会 监督管理 和相关自律组织管理职责,并 及时总结 试点经验 ,采取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基金) 属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公募基金,强化 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 的 专业胜任要求 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受托职责,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五十一条,普遍认为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等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产品定义 与运作模式 ,公众投资者 以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夯实投资者保护机制,应具备以下条件: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总体看,社会各界反应积极正面。
四是规范基金投资运作。
证监会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违规行为约束 。
严控 基础设施 项目质量 , 推动基础设施REITs平稳 落地 ,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
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证监会已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总体认可《指引》确定的各项试点安排,二是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
加强风险管控,并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按要求分配给投资者,充分吸收采纳, 全面落实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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