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
/2021-03-30/ 分类:仁杰智能/阅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有关录像资料要妥善保存。
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一律停止招生资格,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强化组织保障。
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严肃维护招生秩序。
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的通知精神,要加强题库建设, 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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