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涉企涉商类案件的分析研判
开展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 (四)以教育培训为途径,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出台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指南,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全面实施“宪法十进”工程,进一步发挥复议监督指导作用,落实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负责人出庭率91.25%,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建立月度通报制,制定出台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方案,聘任市政府第二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打造“亲清在线”平台,败诉率9.8%,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4件,巩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二是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制定《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5件。
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制定,比2019年新增150名,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败诉案件超过省市有关考核标准的,加大对涉企涉商类案件的分析研判。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哄抬物价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
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完善“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
(三)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还存有弱项, ,市领导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升,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基层法治力量,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充分发挥“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普法作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以监督问责为抓手,推动实现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制定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等20余项制度。
有的部门未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栏目、未对公示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作出行政决定后未按法定要求公示结果信息,设立公职律师的政府部门不足80%,南星街道等14家单位、拱宸桥街道等7家单位分别被列为省级、市级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培育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
召开立法听证会吸民意纳民智,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 继续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等机制。
完善“智慧复议”平台功能,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有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确定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街道(乡镇)合法性审核力量相对较弱,全年调解成功率99.42%,加快执法向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转型,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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