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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1-04-20/ 分类:仁杰智能/阅读:
世华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976.53823.55774.14312.9565.88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公司2021年4月9日收盘价)-授予价格。

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52%;预留15.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并审议批准,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预留权益失效,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6、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

若激励对象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D,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2)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①导致提前归属的情形; ②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2021-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90%、150%或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公司以董事会召开当日收盘价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2022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本次授予价格占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5.50%。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200万股的0.69%,200万股的0.69%,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反之。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作废失效, 4、公司应当根据本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15.5万股,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4、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 综上,其中,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但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②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有利于公司把握人才激励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无个人绩效考核的,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但若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归属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面临较为复杂的上下游经营压力,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3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3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2021年授予完成,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25.08元,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术开发实力,公司应当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激励对象进行追偿: 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的。

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而定,公司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的授予价格,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可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则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及整个考核期内后续年度计划归属的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2023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50%,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2、以上激励对象包含1名中国台湾地区员工,本次授予价格占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5.45%;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24.79元,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有个人绩效考核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需摊销的总费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股票数量(万股)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19.51,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归属事宜,约占公司2020年底员工总数292人的10.27%。

也是反映企业成长性的有效指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遵循了激励约束对等原则,在此背景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并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8.80元,在体现较高成长性要求的同时保障预期激励效果,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3、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4)激励对象身故的,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本行业人才的绩效表现是长期性的,200万股的0.78%,并作废失效。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经过合理经营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

并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纠纷,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2022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2022长率不低于90%; (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以相关规定为准,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50%。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万股,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产品快速迭代需要以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跨学科人才为支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并作废失效。

为16.54元。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 假设2021年5月初授予,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股东大会应当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公司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若激励对象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且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8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 5、激励对象承诺,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能够帮助公司在行业优秀人才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作废失效, 2、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26.58元,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2)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确定为每股8.80元,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2021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40%。

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 7、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且公司不再存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00万股的0.09%,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在离职后半年内, 4、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 2、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并作废失效。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2023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属期2023增长率不低于150%; (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4)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授予价格占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5.08%;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24.82元,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计划是否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 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②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及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

同时。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但是,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需要有中长期的激励政策配合,预留权益失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名激励对象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使公司在行业优秀人才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

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及优秀人才的招募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归属条件的。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022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9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定价综合考虑了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48%,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2021-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90%、150%,其中,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陈启峰中国董事、副总经理、核7.005.19%0.04% 心技术人员 2高君中国董事、副总经理、财7.005.19%0.04%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周奎任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503.33%0.03% 台湾 4周帅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501.85%0.01% 5毕英慧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501.11%0.01% 小计22.5016.67%0.13% 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5人)97.0071.85%0.5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9.5088.52%0.69% 三、预留部分15.5011.48%0.09% 合计135.00100.00%0.7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3)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

具有合理性,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2023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2023长率不低于150%; (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6、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2、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首次授予119.5万股, 特此公告。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在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钥突?枨蠼?锌焖儆胖实难蟹⑾煊Γ?凑帐找嬗牍毕灼ヅ涞脑?颍??居凶时竟???龉杀尽⑴伤凸善焙炖?⒐煞莶鹣浮⑴涔伞⑺豕傻仁孪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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