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的 决策部署。
4.4 信息发布 重大、特别重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现印发给你们,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省指挥部 和嘉兴市政府 负责 组织实施 ;较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 经研判,协调专业抢险队伍对事故中涉及的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进行紧急处置; 组织协调其他社会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 ;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遭受事故严重影响的群众进行转移安置。
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事发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和应急管理部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 1 年6 月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2021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故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市级指挥机构 2.2 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 2.3 有关单位应急组织机构 3 预防与预警 3.1 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4.2 事故报告 4.3 应急响应 4.4 信息发布 4.5 响应升级或降级 4.6 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事故调查评估 5.3 有关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装备物资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治安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经费保障 6.8 教育培训 6.9 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
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 市委网信办: 指导 做好涉及重大、特别重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灾害)因素被有效遏制时,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政府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必要时,确保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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