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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2021-07-06/ 分类:仁杰智能/阅读:
智明达: 智明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情节严 重的,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

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 及其它税费,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 业意见,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1.6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 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但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 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获授的占本激励计划占本激励计划公 职务权益数量授予权益总数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基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89人)71.3067.23%1.43% 二、预留部分1.201.13%0.02% 三、合计72.5068.36%1.45%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20%,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的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属于具备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现提名袁一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的候选人,并宣告终止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 发表明确意见,068.94414.68129.01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1.304。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 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每次行使权益以满足相应的行使权益 条件为前提,离职前需缴纳完 毕已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实施股权激励是对员工现有薪酬的有效补充,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十、附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激励计划是否作出 相应变更或调整,其中首次授予104.86万股,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经证 券交易所确认后,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应当在审 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从而实 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对激励对象而言,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与数量后, (1)标的股价:100.40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同测算日收盘价为100.40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1.3686%(采用科创50指数最近一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061%、0.6810%、0.8371%(采用证监会同行业近一年、 两年、三年的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确定授予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则预留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第一个归属期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第二个归属期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的实 现具有可实现性,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占本激励计划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权益数量授予权益总数的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比例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总经理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8人)33.5631.64%0.6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20%,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告等相关程序,股权激励的内 在机制决定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 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72.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68.36%,由公司作废失效。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律意见,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从而实 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对激励对象而言,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 董事会办理,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 (二)公司董事会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 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34.50元/股,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本激励计划的定价原则与业绩要求相匹配,其中首次授予71.30 万股。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2022年授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不得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公司特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68.36%,本激励计划设置了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 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将由股权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一)限售期满后,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发挥核心员工的 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归属日期之间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 其中,占拟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45%,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由公司作废失效,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处理,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须当事人签字,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73.92884.91275.95 首次授予权益104.866,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并配合现场要求。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五)定向增发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激励对象指 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有效期指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 回购/作废失效的期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限售期指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

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 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50元/股,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二: 为保证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失效,公司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 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872.293,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1.64%,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股东大会授权后,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34.50元/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一)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是否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N) 优秀/良好100% 合格80% 不合格0 注:本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优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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