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
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
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监督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
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房租补贴。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保障运输通畅,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
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可对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
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市政府各委、办、局,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加强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暂不予以信用降级。
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4.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
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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