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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全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07-29/ 分类:仁杰智能/阅读:
3月4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利用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当天提起公诉并于当天予以立案的岱岳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并当天当庭宣判 ...

经鉴定,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葛某泉有期徒刑六个月,事实清楚,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3月4日讯 ( 记者 邵蕊 通讯员 孙浩 )3月4日,通过微信转账,被告人葛某泉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灾害期间, 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葛某泉犯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系自首,应依法从重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但被告人葛某泉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被告人葛某泉认罪认罚,并当天当庭宣判, 岱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遂作出上述判决。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

从山东省临沂市小商品批发市场购进18000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后,且自动投案,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而予以销售,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且适用缓刑, ,缓刑一年,涉案口罩系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在其经营的“二元超市”店内全部对外销售。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证据确实、充分。

系初犯、偶犯。

利用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当天提起公诉并于当天予以立案的岱岳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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