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到位啦!看看检察院有哪些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承担本院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3. 更加专业化了,从14个部门变为8个部门,从中央到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搜集、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院对台司法互助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本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
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杜绝1人或2人机构,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检察技术科研活动;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 六、第五检察部,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五、第四检察部。
4. 业务更加平衡发展了。
二、第一检察部, 七、第六检察部(保留警务科牌子。
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1.名称统一了,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 2.机构变少了。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开展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外称司法警察大队),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负责办理兴化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 八、政治部,我院“三定”方案出炉啦!小伙伴们速来围观! 一、办公室,科室名称统一,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三、第二检察部,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官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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