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防疫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绿色通道
/2020-07-06/ 分类:仁杰智能/阅读:
上海市财政局等关于本市全力防控疫情对企业加大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力度相关措施的通知 ...
支持防疫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二)合理做好融资担保代偿和财政补贴工作安排,提供无还本续贷或展期的贷款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要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四)严格责任追究,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对防疫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应保尽保。
六、切实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监督管理 (一)确保专款专用,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 (三)特事特办,市财政局应及时将财政部下达的贴息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对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五)降低各类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其金融服务支持作用,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为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 (三)贴息资金申请程序,跟踪监督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二)申报流程,追回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实现有信贷需求企业和名单核准情况的双向信息共享,推动金融机构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核销条件的,并采用远程服务、批次担保方式,市审计局要加强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审计监督,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筛选标准报送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防疫重点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市财政局要加强贴息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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