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防疫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绿色通道(2)
其中,同时,以及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等本市部分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纳入本市防疫重点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上海市名单)的,对于纳入全国性名单和上海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下沉服务、上门服务。
市财政局汇总本市贴息申请报送财政部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强各区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发挥纳入本市再担保体系的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功能作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建立防疫重点企业融资担保绿色通道,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抓好贯彻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联系人:李芒;联系电话:54679568*18063 附件:上海市防疫重点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实现已有融资担保额度不降低、新的融资担保额度合理满足。
加强贷后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于2020年5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按照中央要求细化制定名单申报程序和筛选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加强领导,通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企业增信,适应名单动态管理需要,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包括无还本续贷和展期贷款),全国性银行的在沪分行重点向纳入全国性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现将有关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建立本市防疫重点企业名单管理机制 (一)支持范围,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三)制定各区财政政策,予以优先支持,发挥财政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
从其规定),强化协同,坚决服从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国性银行在沪分行通过其总行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将申报名单和申请信贷支持同步进行。
服从国家和本市统一调配,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相关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加大对本市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实时共享本市列入全国性名单和上海市名单的企业信息,尽快发放专项再贷款、拨付相关政策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申请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有力保障防疫重点企业贷款担保额度需求, (二)加强监督管理,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各区财政局应积极协调区内纳入本市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相关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原有银行贷款由市担保中心提供融资担保的。
5月22日后。
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报市政府批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展期还款,政策期限顺延,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申请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全国性名单)的,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
及早见效,本市地方法人银行向纳入上海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市担保中心要与金融机构协调对接,本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审计,?源匆档14?罴绦?馐盏17眩?臼胁普?棵拧⑷嗣褚?猩虾7中幸?蚧?瓯?鞒獭⑻岣甙炖硇?剩?U弦咔榉揽叵喙刂匾?接梦镒省⑸?畋匦杵菲轿扔行蚬└??富?涫抵С纸鹑诜?褚咔榉揽毓ぷ骶俅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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